世界主要国家院士制度01丨法国科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8:53

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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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法国科学院是在17世纪上半叶,由笛卡儿(Descartes)、帕斯卡(Pascal)、伽桑狄(Gassa-di)、费马(Fermat)和梅森尼(Mersenne)5人在梅森尼家中聚餐的自由小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666年国务活动家科尔贝尔(Colbert)将其改成为一个官方机构——巴黎皇家科学院,并将活动地址设在皇家图书馆内。当时正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时期,学术团体纷纷兴起,许多团体自称“阿卡德米”(法文为“académie”,英语为“academy”),后来形成的各研究机构也叫“阿卡德米”,法国科学院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当时的皇家科学院设有两个学部,即数学部(包括力学、天文学)和物理学部(包括化学、植物学、解剖、生理)。会员可以领到皇家赐给的“年金”,还可以得到支持研究活动的经费,从而使很多会员得以深入地进行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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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变历程

法国科学院的前身为1666年科尔贝尔创建的一个学会。

1699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亲自颁布了皇家科学院正式章程(即著名的1699年章程),并在王室的赞助下改组学会,将皇家科学院地址移至卢浮宫。1793年,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公会即共和政府取消了皇家成立的所有科学院和其他王室学会。1795年,由新建国立研究院的一个分支机构接管了皇家科学院的工作,成立了国家科学与艺术学院,这时的研究院分为3大学部,即:物理和数学科学部、伦理和政治科学部、文学和艺术部。1803年又把3个学部调整为4个学部,即:物理和数学科学部、语言和法国文学部、历史和古典文学部、美术部。1805年,国家科学与艺术学院迁至塞纳一马恩省河左岸的“四国学院”,此即为今日法兰西研究院院址。1816年又恢复了革命前的皇家科学院,即法兰西学院、志铭和纯文学学院、自然科学院、美术学院,1832年又增加了伦理和政治科学院。这五个科学院共同组成了法兰西科学院,即法国科学院。从历史上看,欧洲大陆国家的科学院大多是仿法国建立的。法国科学院拥有世界上第一批国家科学院院士。他们开拓了以皇家名义、集中全国乃至国际上在各学科领域享有很高声誉的优秀科学家的先河,极大地推动着法国乃至世界科学的发展。据学者统计,从1789年到1800年,在世界58项重大科研成果中,法国就有23项,占总数的40%。同期,英国则为13项,德国为6项。

自1666年皇家科学院成立以来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制度模式,即在皇家科学院内设立研究实体,以皇家名义招聘全国优秀科学家到科学院从事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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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
鼓励和保护研究精神,致力于提高教育和出版物的质量,并致力于维护法兰西科学用语的纯洁性及其作用,为科学的进步和利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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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保护科学家和科研环境、组织咨询建议、组织各类科研会议、实施科学教育、发布科学奖励、开展国际合作、出版图书期刊、发行出版物、保存科学档案、推广科普工作等。

二、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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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法国科学院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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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科学院实行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管理机制。理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25个成员组成),管理委员会(主要处理一些财物方面的问题),还有3个局,或者叫部门(国际事务局、科学信息和联络局、教育局)。此外还有院士大会这样的机构。

法国科学院的常设领导机构是由院长、副院长和两名常任秘书组成的法国科学院理事会。法国科学院各学科组的会议每年举行4次,执行委员会会议每月一次,理事会以及有关的官员至少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院长任期两年,为科学院大会主席,主导院理事会与其他院方组织的工作,并为科学院的代表人;副院长任期两年,在院长缺席时执行院长的一切职务;常任秘书执行科学院的规定与决策,并负责管理委员会的财产与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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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设置

法国科学院由院士、外籍院士及通讯院士组成,同时分为两个学部和一个交叉学科组,每个学部又分成4个学科组。第一学部为数学和物理学科学及其应用(包括数学、物理学、力学和信息学、宇宙科学),第二学部为化学、自然、生物和医学科学及其应用(包括化学、分子和细胞生物学、基因组学、烘干生物学、人体生物学和医学),交叉学科组为应用科学,即跨学科的、专门开展科学应用的工作。学部下设若干个专业组,院士和通讯院士可在其自由选择的专业组里注册登记,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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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构

法国科学院设立了两个重要的独特机构,即:科学院应用委员会和科学院国际联系机构。应用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与经济、社会要素及生产状况相关的科学政策问题,代表负责科学院与外国工程科学院及外国同类机构的联系,并定期向科学院国际关系代表报告工作。

法国科学院的国际关系机构以及国际关系委员会是科学院所属的专门协助国际关系代表完成其一切使命的机构。

三、院士定位

法国科学院由院士、外籍院士和通讯院士组成,他们必须是法国最杰出的科学家。外籍院士还须为提升法国科学院的国际声誉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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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的人数和类别

1986年11月通过的法国科学院章程规定,院士在80岁以下的总名额限定在110名,并要求自1995年1月1日起,年龄在60岁以下的院士至少应有30名;外籍院士的名额最多可达120名;通讯院士年龄限制在70岁以下,总名额限定在180名,其中50岁以下的通讯院士应占一半。现在法国科学院有235名院士,135名通讯院士,142名外籍院士。从2003年开始停止选举通讯院士,逐步过渡为单一的院士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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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的权利与义务

(1)院士的权利:首先是就科学的发展及其在社会的作用提出建议,其次是发展国际科学合作关系,第三是提高教育系统在各个阶段的科学教育质量并提出建议,面向社会公众,搞好科学普及工作,关注法语科学语言的质量等。

(2)院士的义务:出席每周一次的例会,参加专门委员会或工作组的工作,参加科学讨论会、出席科学院大会,并在大会上提出自己的独创性研究成果和综合性报告,以及当前发展报告等。参加秘密委员会会议、所属部门会议以及院行政局认为院士需要出席的其他各类相关会议。

(3)鼓励研究人员向科学院宣布自己新的、重大的研究成果,并将其在《科学院报告》上发表。

(4)对常任秘书或著作审查委员会向其提交的有关专业领域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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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法国科学院院士是法国最高学术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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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法兰西科学院经费来源一半为政府拨款,另一半为团体和私人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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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收入

在法国皇家科学院时代,院士享有国王赠予的年薪俸禄。随着越来越多的院士在其所从事职业岗位获取工资,年薪俸禄被取消,不过法兰西科学院仍给院士们一定津贴,作为参加例行活动的交通伙食补助,数额是每人每月2000~2500法郎,相当于院士从业工资收入的1/20到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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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的任期

所有当选院士,终身享有院士称号及授予他的一切权利和特权。

四、院士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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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程序

法国科学院院士推荐和选举的过程比较简便。关于推荐,只有科学院院士推荐这一个渠道,即只要得到一位或一位以上法国科学院院士推荐,就是有效候选人。每份提名建议需要填写介绍表格,推荐有效期为3年。院士候选人可以不是通讯院士。被推荐人不参与推荐和选举的任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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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程序

法国科学院院士(包括外籍院士)增选一般每年一次。在选举前,首先是确定新院士职位名额及所属的科学领域,由执委会和管理委员会组织专门会议征求意见,研究决定院士增选计划。这需要执行委员会首先提出建议,再提交院士大会投票确定。大多数职位是在现有学部内产生的,但也有一些职位属于特殊的、多学科领域(如材料、纳米科学、基因组学等)。

对于每个公开的院士职位,首先是执行委员会审议,然后是院士大会审议。要确定是否符合年龄限制,即必须符合其中一半以上的候选人必须是55岁以下的规定。另外要设立增选工作委员会。增选工作委员会由某一个学科组所有的院士以及50%来自其他7个学科组的院士组成。这些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要提交院士大会审议。该委员会只有在达到其应参会人数的2/3时,才能进行审议决定。

在大会投票前,首先由增选工作委员会进行排序,然后,排序建议提交给大会投票。至少在各排序建议收到一周之后,科学院才进行选举投票。选举投票的法定人数须达到应参加选举人数的60%(包括满足规定的代理投票人数)。只有达到60%的法定人数的时候,才能进行表决。只有75岁以下的院士才能够通过秘密内部会议进行投票,且每一位院士对每个候选人的投票都是保密的。投票结束后,获参会者多数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被宣布当选。所有的入选者都须提交共和国总统批准。新当选的院士可以选择8个学科组之一参加活动。选举如果未达到法定人数,将在同样的法定人数条件下进行通讯投票选举。如果这次投票后仍然还是未能达到法定人数,那么有关席位将返交科学院,待下届会议处理。

每一张投票均采用无记名的方式,所有划有十字的空白选票均记入明示选票,写有非候选人名字的选票一律宣布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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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院士选举

外籍院士选举和本国院士同样,候选人的所有提名均须由法国科学院院士或在职外籍院士提出,每个提名均需提供推荐资料。每年年初,科学院将根据执行局的提议在秘密会议上确定是否召开外籍院士选举会议。

对外籍院士的投票法定人数,也均要求达到60%以上,获参会者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当选。外籍院士入选也需经共和国总统批准。

入选的外籍院士除了须为提升法国科学院的国际声誉作出贡献外,需要时他们还将被邀请在法国科学院宣读自己的研究成果,或被邀请参与完成法国科学院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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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根据内部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院士席位的总人数和候选人名单时,要设立对候选人进行分类的委员会。候选人的分配比例由法国科学院自行决定。

五、咨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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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机构设置

(1)法国科学院本身:法国科学院不管理实验室,也不从事科学研究,可以说是个完全独立的科技咨询机构。

(2)组织研究小组:关于咨询建议,法国科学院的做法是组织一些研究小组,吸纳从事这方面科学研究的科学家参加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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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制度

(1)法国现在还没有咨询方面的立法,也没有订立专门的咨询制度,但从共和国总统、政府部门到社会公众均非常重视科学院的咨询工作。

(2)咨询程序一般为:咨询项目确定后,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项目组,并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总体协调,组织专家写出初稿,最后经科学院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报有关部门或公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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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实例

如1997年1月,希拉克致函当时法国科学院院长,要求就信息、环境及生命科学3个方面组织研究,为法国未来科学的发展探索道路。为此,科学院组织了由11位著名科学家领导的3个专家小组展开研究,并于2000年向总统提交了题为《21世纪科学》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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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及其评价

法国科学院的咨询项目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委托,二是科学院自己主动提出(自主选题)。多年来,法国科学院各应用委员会和研究报告委员会的工作特别引人注目,它们曾就欧洲科技合作、法国科技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提出过有价值的调查报告或带有权威性的参考建议,受到总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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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自18世纪以来,鼓励科学家的创新研究一直是科学院的重要内容。每年科学院都要在学院的圆顶大厅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各类奖项。颁发奖项是法国科学院的年度大事。奖励中最有影响的奖项为法国最高科学荣誉奖。其他的奖项主要包括:

学院金质奖(Grande medaille d'or de I'Académie)为最重要之奖项,由自然科学学院与法兰西研究院所属的122个基金会于1996年创设。金质奖每年一名,颁给在重要科学领域有创新研究与重大影响的科学家,由自然科学学院的“数学、物理及其应用”与“生物、化学、医学及其应用”两个分部轮流授奖。2002年的获奖者为在细胞生物学领域有革命性贡献、现于美国进行研究的生物学家萨巴提尼(David Sa-batini)。

主题奖(Prix thematiques)分为数学、物理、机械科学、宇宙科学、化学、细胞与分子生物学、动物与植物生物学、人体生物学与医学等领域奖以及一般主题奖。

此外,法兰西科学院每年11月召开全院年度大会,向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科技人员发放奖金或资助,总金额达240万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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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法科学及应用基金会由中国科学院与法兰西科学院创建于2001年11月,目的是促进法中科技合作与交流。其交流项目包括资助双方优秀博士后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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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

1980年,法国科学院成立了国际事务局。国际事务局的职责是与外国的科学院或研究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组织会议等。国际事务局与国际科学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与欧洲、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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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普及

主要通过网站向公众介绍法国科学院院士的工作内容和对科学研究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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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

科学院院刊——《科学院报告》,于1835年创办,现已成为介绍法国与其他国家科学研究成果的最重要刊物。《科学院报告》按学科分3册,每年各40期。

《法国科学院通讯》是科学院出版的季刊。主要刊登科学院发展和回顾性文章,一般由院士撰写。其中多数主题与科学院近期出版的报告或会议有关。相关主题有:干细胞和细胞治疗,晶体、温室效应,天文学,化学,植物,脑科学,科学史,世界物理年,地球科学,传染病等。

《科学院新闻》月刊和《科学生活》双月刊,用来发布科技消息、科技政策研究论文及其他有关科技与社会关系方面的报告。

此外,每周一下午,科学院都要举行公开周会,组织院士、外籍院士或邀请外界专家包括途经巴黎的外国专家学者作学术讲演或介绍重大科技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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